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加热式超声雾化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12
点击:4295
属于:招标采购
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加热式超声雾化器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位潜在供应商:
我院将对以下产品进行院内采购,欢迎有相关产品且具备合格资质、有供应及服务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与院内采购,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产品信息
项目名称: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加热式超声雾化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NSY采磋(2024)014号
设备名称:加热式超声雾化器
采购数量:1台
采购限价:总金额4.8万元
主要参数:详情请见附件一
商务要求:详情请见附件二
二、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响应项目);
2、廉洁承诺函;
3、产品报价单(含设备报价、主要耗材报价,设备易损配件报价);
4、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及商务要求响应表;(表格形式,逐条响应)
5、产品彩页;
6、产品的价格佐证资料(所投产品2022年1月1日后销售的至少3家以上单位销售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详细资料);
7、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
8、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
9、生产厂家/上级代理商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凭证;若为进口产品,需提供授权。
10、本公司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凭证;
11、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2、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及产品设备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三)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公司根据所提供的产品的特点,参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模板”制作并装订成册(封面为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按照以上顺序进行装订密封。
特别提醒:我院对此设备暂行采购方式为院内自主采购,故响应文件封面名称为“...响应文件”,切忌写成“投标文件”。
三、采购方式
1、采用院内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评分细则见附件二。
2、如采购项目总价高于政府采购限价,此次采购会仅作为市场调查和信息征集,医院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采购。
四、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18:00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供应商另须将报名基本信息(项目及产品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至医院采购办邮箱663627785@qq.com
3、递交资料时间:采购会前10分钟提交。
五、采购会时间和地点
院内采购会地点: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一会议室,具体时间2024年8月23日15:30。
联系人:欧阳老师
联系电话:0825-2235291
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2日
附件一:
加热式超声雾化器技术参数
1、雾化杯容量:0-140ML;
★2、温度设置及控制范围:30~45℃(可调节);
3、温度异常语音报警功能:有;
4、语音播报功能:全程语音播报;
5、参数记忆功能:设置参数后自动记忆,下次无需调试;
6、模式切换:常温雾化、加热雾化及薰蒸模式自由切换;
★7、温度检测方式:管路出雾口检测温度,保证出雾温度与实际显示温度相同;
★8、超高温报警功能:有超高温语音报警及保护功能,双温度探头监测温度;
9、整机噪声:≤50dB(A)(距离主机1m);
★10、 主机超声工作频率:2.4MHz±10% 。
★11、 雾粒中位直径:4μm,直径小于5μm的雾粒百分比大于65%。
12、 最大雾化率:≥1ml/min;
★13、可以加中药、也可以加西药,机器内部自主升温降温,无需外置加热管路(加热丝等),管路为一次性管路,无管路消毒问题;
14、保护功能
14.1设备温度超过设置温度5℃,停止工作并发出警报,且不能自动恢复;
14.2若设备输出显示温度达到45℃时应发出警报;
14.3加热锅或水槽内水位正常时面板缺水灯熄灭,加热锅或水槽内水位过低时,面板缺水灯变亮并发出缺水语音报警,并停止雾化,重新加水至水槽水位线后可正常雾化;
15、具有风量、雾量、治疗时间调试功能;
16、有预留气体接口,可外接安全气体输入。
附件二:
商务要求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安装及验收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交货安装和调试。
3.付款方式:所购设备到达使用地点后,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资料,且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试用3个月后采购人即支付合同总金额65%的货款;首次付款再使用3个月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剩余合同总金额5%的款项,质保期满后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采购人无息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完整的税务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后两年。
5.售后服务:
(1)供应商负责设备安装、调试、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免费负责产品维护、维修及抢修。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及时、优质、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维修只收取成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并提供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2)设备安装、调试正常使用后,供应商应安排专业人员现场对医院各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直到使用者能独立熟练操作为止。
(3)供应商须指派专业技术工程师与采购人指定的联系人进行售后服务事宜联系,设备出现故障时,在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如24小时内无法修复,供应商应提供备用设备。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包括零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等技术标准。
(2)供应商所报价格包含了货物价款、运输费、转运费、人工费、安装费、税费等项目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供应商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地点运送到采购人处,同时负责将设备安置到位,并能正常使用,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如果需要接入医院HIS、LIS等系统,接口接入等费用有供应商承担。
7.验收方法:
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考核,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相关要求组织验收。
附件三:
评分明细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报价 |
30分 |
满足采购公告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 30%*100
注: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共同评分因素 |
| 2 |
技术指标和配置 |
48分 |
供应商针对采购公告附件一技术参数服务要求中的一般技术服务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一般技术参数服务条款指未标注“★”的条款)
1.带“★”项技术参数(共6项)每有一条不满足的扣4分;(“★”条款总分24分)
2. 未带“★”项技术参数(共12项)每有一条不满足的扣2分。(未带“★”条款总分24分)
注:① 技术条款46项,“★”号条款24项。
②投标人针对“★”条款的技术响应,如果采购公告“技术参数要求”中的“★”技术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
投标人须认真核实所有技术支持资料,并对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技术类评分因素 |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18分 |
对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能力、应急管理措施(含备品、备件的送达期限及退换货机制)及承诺②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售后培训计划③售后质量保证承诺。方案每项内容完整、合理,符合实际项目需求得18分;每缺漏一项扣6分;每有一项陈述不清楚或与项目不相符合等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扣3分,扣完为止。 |
共同评分因素 |
| 4 |
履约能力 |
4分 |
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每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类似项目指:本次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医疗设备。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 |
共同评分因素 |